长沙景观设计公司:
2017年9月1日起,长沙正式实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管实施细则”
长沙园林开展“绿剑”行动
23日,长沙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召开“绿剑”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拟对今年以来园林绿化在建重点项目和今年洪涝灾害后的公共绿地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为期百日的专项督查行动。
2017年前8个月时间,长沙全市新增绿地面积412公顷,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提升了1.25%、1.28%,达到了41.3%、35.9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6。
但随着全市绿量大幅提升,绿化建设质量问题日渐凸显,为此,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出台了《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绿剑”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查找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构建园林专业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细则》明确,监督范围指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等。
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
《细则》明确了监督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绿化栽植基础需进行抽样检测,并提供土壤检测报告;
位于地下室顶板上的绿地,其履土深度原则上不得小于1.5米;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且无明显病虫害侵害情况;
园林绿化附属工程中路面及广场铺装材料合格、结构层稳定、园路弧度自然、排水顺畅;
假山、园林建筑、构筑物等基础及主体结构需满足设计要求;
设施设备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其他需要符合设计及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工程内容。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将记入诚信档案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细则》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质量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整改或暂停施工;
对存在安全事故、质量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责令全面停工,同时上报长沙市园林管理局,由该局函告该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记入长沙市园林质监诚信档案。
根据《细则》,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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